申请人江彬,男,身份证号码:350104198809******;经营实体名称:福州市仓山区祺创电子产品店;经营住所: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头路140号金骏小区一期8号楼1层4号店;申请人类型:登记失业人员。
申请人陈瑞栋,男,身份证号码:350104199012******;经营实体名称:福州市仓山区友佳照相馆;经营住所: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头路140号金骏小区一期10#1层14店面;申请人类型:登记失业人员。
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,以及实地考察,并通过失业登记和社保系统进行比对,认定申请人江彬、陈瑞栋符合2020年个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条件,拟分别给予3000元租金补贴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8日。公示期间,欢迎群众来电,来信,来访反映情况,公示电话:0591-83570796;来信投递: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5楼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邮编:350007);来访来电时间:正常工作时间;接待联系人:柯女士。
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0年4月22日
主办: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: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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