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人郭峰,男,身份证号码:350521199210******;经营实体名称:福州赤子体育管理有限公司;经营住所:仓山区橘园创意广场旁榕乐实业大厦61号楼6层;申请人类型: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。
申请人何芳赞,男,身份证号码:352230197812******;经营实体名称:福州市仓山区优果园水果店;经营住所:仓山区盖山镇林浦路东侧闽江世纪城52地块C区-SY5#1层18复式商业;申请人类型:登记失业人员。
申请人王夏燕,女,身份证号码:350122197509******;经营实体名称:福州市仓山区航记金银加工店;经营住所:仓山区工农路59号锦绣小区2-4号楼02号店面;申请人类型:登记失业人员。
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,以及实地考察,并通过失业登记和社保系统进行比对,认定申请人郭峰、何芳赞、王夏燕符合2019年个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条件,拟分别给予3000元租金补贴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9日。公示期间,欢迎群众来电,来信,来访反映情况,公示电话:0591-83570796;来信投递: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5楼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邮编:350007);来访来电时间:正常工作时间;接待联系人:真女士。
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9年12月3日
主办: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: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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