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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等2家职业院校申请实习生实习补贴审核结果的公示

来源:仓山区 发布时间: 2018-07-18 17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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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财政局《关于印发福州市职业院校实习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榕人社就201671号),在我区辖区范围内的职业院校毕业年度实习生,在我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或诚信用工企业实习3个月以上的,可申请每人每月300元的实习补贴,补贴期限不超过3个月。20187月,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,地址:仓山区仓山镇首山路112;以及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,原校址:仓山区麦园路35号(已搬迁至闽侯县荆溪镇,法人证代码证还未变更),向我局申请2018年度65名毕业年度实习生实习补贴,实习单位:福建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、福州香格里拉酒店有限公司等。经审核,该2所院校65名实习生符合补贴申请条件,拟拨付补贴金额5.85万元。公示时间为2018718日至2018724日。公示期间,欢迎群众来电、来信、来访反映情况,公示电话:0591-83442530;来信投递: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邮编:350007);来访来电时间:正常工作时间;接待联系人:林女士。
 

  附:1、2018年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实习生实习补贴申请汇总表.xlsx 

      2、2018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实习生实习补贴申请汇总表.xls 

 

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717